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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七届刻字艺术展暨第十二届国际刻字艺术交流大展征稿启事

兰亭书童 2007-12-28 书坛快报 评论

  我国现代刻字艺术经过了十多年的普及发展,在全国掀起了空前的刻字艺术热潮,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创作群体。全国刻字艺术展的成功举办,为我国现代刻字艺术的深入、走向成熟,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涌现了一批批卓有成就的书刻艺术家。为了巩固成果、深入探索、推陈出新,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书协刻字研究会主办,江苏省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江苏省书协刻字委员会、无锡广电集团、无锡市文联、无锡市国画院承办的“全国第七届刻字艺术展暨第十二届国际刻字艺术交流大展”,将于2008年10月底或11月初在江苏省无锡市隆重举行。望广大作者积极创作,踊跃投稿。


  一、征稿方法:
  1、作者在见报之日起到2008年5月30日前,将作品照片(一律为8吋彩色照片)寄至指定地点进行初评。初评入选的作者接到通知后,将原作按时寄至指定地点进行终评。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
  2、作者可多次投稿,一律不收参评费。
  3、在投寄作品照片的同时,请附作者创作的书法作品一件(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


  二、征稿要求:
  1、作品尺寸不得小于35×35厘米(或相当于0.12平方米的面积,不含边框),板厚不少于2.5厘米。
  2、载体(作品材质)以木为主。
  3、请在作品(照片、书法、原作)背面注明:姓名、性别、年龄、何级书协会员、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尺寸、材质;草、篆书请附释文。来稿一律挂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刻字展”字样。
  4、作品必须是自书自刻,如发现代书代刻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5、入选作品一律不退,所有权及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拥有。
  6、凡投稿者视为同意本启事各项条款。


  三、作品评审:
  1、2008年6月中旬,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照片进行初评。2008年7月中旬对原作进行终评。入展作品350件。


  2、评奖。从本届展览起,凡进入获奖候选的作品一律进行现场面试,最终评出获奖作品10件和获奖提名作品10件。评委作品与投稿作品同时参加评审(评委作品不进入评奖程序)。


  四、作者待遇:
  1、中国书法家协会给获奖、获奖提名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给获奖作者颁发奖金5000元,入展作者发给稿酬500元。同时每位作者赠作品集一册。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终评落选作品发收藏费500元。
  2、作品一经参展,非会员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2008年5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南门妙光苑1号无锡市国画院
  邮编:214026
  联系电话:0510-82827668  13951582966
  联系人:孙璘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第七届全国刻字艺术展暨第十二届国际刻字艺术展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名誉主任:张 海 尉天池
     主任:赵长青 吴东民 言恭达
    副主任:陈洪武 张旭光 吕如雄 雷群虎
     委员:王志安 王冰石 白煦 刘恒 孙晓云 孙璘 李大鹏 李啸 张之 张陆一 吴震启 陈秀卿 徐利明 唐云来 阙长山 蔡祥麟
    秘书长:张陆一 李啸
   副秘书长:孙璘
  办公室主任:孙璘(兼) 段军

Tags:刻字   大展   征稿   启事   第七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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