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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百位著名书画家知识产权文化题材优秀作品展

兰亭书童 2008-03-05 各地展讯 评论




  暨“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推选活动通知


  为了在全社会更广泛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加强对我国书画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我国书画产业的创新发展,促进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对外交流,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文联书画艺术交流中心拟联合开展“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推选和“中国百位著名书画家知识产权文化优秀作品展”活动。


  一、展览时间地点


  展出时间:2008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


  展览地点:国家知识产权局多功能展厅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北京中联古今书画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


  艺术指导单位:中国文联书画艺术交流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和合画院


       中国新闻国际出版社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杂志社


  三、组委会机构


  顾  问:杨汝岱  柴泽民  贾若瑜  王诚汉 文怀沙  沈  鹏  刘精松等


  组委会主任:  田力普


  组委会副主任:林炳辉 邱长海


  秘 书 长:甘绍宁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韩秀成


  副主任:朱  宏 吴  寒


  组委会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赵望进  杨良民  林剑冲  翟品善  何学斌


  王百岁  仇庆林  张文华  赵道珍  王汉民


  办公及接待组:曾玉轩  钟 强  杨粼波  蔡卫平


  编委会:陆  迎  李长庆


  外联部:吴寒(兼)  孙萍萍


  三、活动内容


  (一)百位著名书画家知识产权文化题材优秀作品展览;
  (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有关单位的领导为获得“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称号的书画家颁发荣誉证书;


  (三)荣获“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荣誉称号的书画家代表现场笔会。


  四、组稿细则:


  (一)组稿对象:


  中国书协、美协及各省书协、美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国家及各地区画院院长;各美院教授及艺术院校优秀学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艺术家;各画派当代实力派艺术家及各地区有影响力的名家。


  (二)活动细则:


  本次活动系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为了保证本次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对知识产权的尊重,特对参评作品要求如下:


  1、送评作品限1~2幅,要求内容积极健康,主张艺术的继承与创新,并能体现作者艺术造诣的作品,谢绝应酬之作。


  2、作品尺幅:不小于四尺整张,欢迎大幅作品应征。篆、草书等以及有特别内涵意义的作品需另附文字注释。


  3、截稿日期:2008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参展作者在寄作品同时需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附艺术简介等相关资料,近照,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4、评奖办法:本展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设定知识学术性活动,展出100件。由评委会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并从100件入展作品的作者中评选“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


  5、当选为“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大使”作者,赴京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相关单位领导颁发奖杯;参展和入选作者统一颁发证书,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文联书画艺术交流中心条件之一,未入选作品一律退稿。


  6、特邀部分获奖艺术家赴京出席活动开幕式,并参加知识产权题材宣传及笔会活动。


  7、参展作品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藏,颁发收藏证书。


  8、所有参展作品,统一编辑、出版优秀作品专刊,向国内外相关机构和重要人士赠送,参展作者均获赠专刊一册。


  9、参展作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展览结束后,于北京翼云斋将入选作品进行“国家知识产权文化题材优秀作品展”。


  10、组委会对参展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


  统一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小翔凤二号院 中国文联书画艺术交流中心


  邮编:100009


  电话:010-66174127


  联系人:吴  寒   13581779000

Tags:书画家   首届中国   题材   作品展   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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