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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六届篆刻艺术展征稿启事

兰亭书童 2008-05-28 书坛快报 评论

  为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地展现中国篆刻艺术的魅力与当代篆刻艺术的创作成就,进一步推动篆刻艺术的繁荣与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第六届篆刻艺术展”。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2.联合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篆刻专业委员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深圳市报业集团
      3.承办单位: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深圳印社(筹)
  4、协办单位:掇印山房
        大儒国际传媒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全国第六届篆刻艺术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与执行主办和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根据评委产生原则组成。
三、投稿与评审
  1、作者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
  2、投稿要求:(1)内容健康向上;(2)以闲章为主,兼顾其它题材的作品。
  3、作品要求:
   (1)每件投稿作品限定篆刻印蜕四枚,边款不少于两枚。均为作者未曾发表和展出的作品,不符合规定的来稿不予评审。
   (2)来稿一式两份。一份供评审用,请将四枚印蜕及边款粘贴在八开30X42(A3)复印纸上,并在空白处注明每方印蜕的印文及篆书、草书边款的释文、印章材料、印面尺寸、创作时间等。在粘贴作品的稿件纸背面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编等;另一份供展出用,请直接将未粘贴的印蜕及边款装在信封中封好。在信封上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编等(由工作人员统一按照展览要求制作印屏)。
   (3)来稿一律不用题签。所有来稿均不退稿。
   (4)为便于来稿准确登记与存档,以及展览和印刷作品集的需要,请另行打印或复制填写《全国第六届篆刻展投稿登记表》(投稿登记表见附件)。
   (5)每件作品须从邮局汇参评费30元(海外30美元),请勿在稿件中夹寄。未交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6)作者需用实名投稿,投稿数量不限,禁止化名重复投稿。
   (7)投稿者需附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书协会员另附会员证复印件。
  4、展览规模:展出作品500件,其中入展作品400件,特邀作品100件。
  5、奖项:原则上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获奖提名30名。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最终评审入选的作品质量,调整以上诸奖项名额。
  6、展览评审:
   (1)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审纪律等。
   (2)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与终评,从来稿中选出入展作品400件,其中获奖提名作品80件;第二阶段为获奖提名作者现场创作测试。根据现场创作测试得分和终评得分,确定一、二、三等奖(由承办单位向来深圳现场测试作者每人补助费用1000元)。
   (3)获奖入围作品现场测试中,如发现与投稿水平明显不符者,经评委会确认,取消该作者获奖与入展资格。未到现场测试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4)现场测评结束,并经评委会集体研究后,当场宣布评审与评奖结果,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名单。
四、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评审结束后,展览办公室将提供给每位入展作者、特邀作者印石一方,作者收到印石后,需用此石创作一件篆刻作品,并在规定日期内将创作好的原石寄回展览办公室。作者创作的该作品原石,与作者印屏一并在篆刻展现场展出,并四色印入《全国第六届篆刻艺术展作品集》中。
  2、由展览办公室提供的印石、经作者创作后寄回的该件原石作品由展览承办单位收藏,并向作者酌付稿酬(由中国书协篆刻专业委员会负责发放)。对于不寄返原石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3、主办单位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向特邀作者、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全部参展作者每人赠送展览作品集一套(证书及作品集由承办单位在展览结束后2个月内负责寄发)。
  4、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由中国书协篆刻专业委员会负责发放)。
  5、非中国书协会员作品入展本届篆刻展,即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截稿日期:2008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8号深圳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国第六届篆刻艺术展办公室收
  邮    编 :518008
  联 系 人:牛荣辉  翟丰厚  王腾  李哲
  联系电话:0755-25581490     0755-25950885 
  手    机:13265618118
七、展出时间地点:2008年12月在深圳展出
八、其它事宜: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08年5月22日

Tags:篆刻   征稿   启事   第六届   艺术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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