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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书学讨论会征稿启事

兰亭书童 2009-03-10 书坛快报 评论

  为弘扬书法艺术,深化书学研究,不断壮大学术队伍,推动书法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第八届全国书学讨论会。
  第八届全国书学讨论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河南省书法家协会、河南省总工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征稿范围
  有关书法篆刻艺术的理论、历史、技法、教育等各个方面研究的论文。


三、 论文要求
  1、投稿论文应为未曾发表的新作,并具有一定的研究深度;提倡就当前书法创作、思潮倾向、书法艺术的当代文化价值和所面临的生存环境等问题作深入探讨;鼓励学术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谢绝已经发表过的文章、论著节录以及资料汇编、经验自述或一般性介绍文章。
  2、论文应观点明确,论述清晰,引据翔实;力戒观点模糊,逻辑混乱,内容空泛;坚决反对抄袭剽窃。
  3、论文要使用中文撰写,遵循学术规范。文前须附内容提要、关键词。文中引用的文献或者引用他人的理论、观点借以支持自身论点时,必须加注释,注释集中置于文后。


四、投稿要求
  1、论文字数不得超过1万字。文稿要求用A4纸打印并附光盘。文稿打印件上不可出现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信息。请在信封上注明“第八届全国书学讨论会论文”字样。
  2、投稿作者须在文稿之外另加一附页,在附页上注明论文题目、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身份证号码、准确的联系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3、来稿请寄:
       郑州市经七路34号 河南省书协  邮编:450014 电话:0371—63818381
  4、 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五、评选与研讨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选;同时由有关人员组成监审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计划于2009年10月在郑州市召开第八届全国书学讨论会。


六、奖项与权益
  1、讨论会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及证书;另设入选论文50篇,向入选作者颁发证书。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的论文作为特邀论文,不参加评审。
  2、获奖作者将被邀请参加讨论会,非会员作者论文入选即可获得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3、在讨论会召开的同时出版《第八届全国书学讨论会论文集》,收入特邀论文、获奖论文及入选论文提要,向作者赠送样书并支付稿酬。


七、本“征稿启事”及此次讨论会各项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所有。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09年3月4日

Tags:讨论会   征稿   启事   第八届全国   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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