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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万买七名画均伪品法院判艺术品公司退款

兰亭书童 2014-02-06 书坛快报 评论
   花81万元买了七幅名画,送到北京一鉴定发现有假,买家将卖画的艺术品公司告上法庭。7月1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法院支持了买主的诉讼请求,判决退画返还81万元。该判决结果对古玩界“不保真、不打假”的交易行规将产生颠覆性影响。

    一口气买下七幅画

    冯先生是一名企业家,平时很喜欢收藏,尤其对名人字画感兴趣。2003年4月17日,他在报纸上看到沈阳某艺术品公司的广告,前去购画。艺术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称所有的画均为真品,如有假可退还。冯先生一口气购买了七幅画,包括齐白石的《红梅喜鹊》、《紫藤》、《螃蟹》,任伯年的《松林高士图》,林风眠的《鹭鸶图》,潘天寿的《秋崖小憩图》,刘海粟的《泼彩山水》,共支付人民币81万元,该公司开具收据。

    后冯先生私下委托北京中润文物鉴定中心鉴定,确定为赝品。2004年1月4日,冯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艺术品公司退还购画款81万元。

    有名人题记卖家保真

    艺术品公司答辩称:七幅字画中有六幅均有我国字画鉴定方面的权威专家的鉴定题记,足以证明字画是真品。该鉴定题记足以推翻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况且北京中润文物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不具备证明力,因为我国目前没有关于文物鉴定机构设置方面的相关规定。

    艺术品公司同时认为,双方在买卖字画过程中没有签订协议,也没有在字画上作出任何标记。因此,冯先生交给北京中润文物鉴定中心鉴定的字画并不能证明是从该公司购买的。故请求法院驳回冯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遭遇鉴定难

    面对此案,法院遭遇了文物艺术品鉴定缺少权威部门的法律尴尬,导致此案历时5年多经过5次审理才最终结案。

    和平区法院一审审理中,法院委托北京润古斋收藏品鉴定中心对其真伪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伪品。一审据此判决艺术品公司应返还冯先生购画款81万元,冯先生将其所购七幅画返还给艺术品公司。

    宣判后,艺术品公司提出上诉称:北京润古斋文物收藏品鉴定中心不具备鉴定资格,其鉴定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同时,原鉴定机构的原鉴定人又针对已经鉴定过的7幅作品中的一幅向艺术品公司出具了一份鉴定证书,其结论与原鉴定证书中的结论相反,使得该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的可信度令人置疑,此案被发回重审。

    和平区法院也承认,目前国家对民事案件字画的鉴定尚没有统一的,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故鉴定工作无法进行。此案陷入僵局。

    后法院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卖画方,因卖画方不能证明所卖画为真品,法院支持了冯先生的诉讼请求。

 

Tags:伪品   退款   艺术品   七名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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