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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拍文物闸门是否应该打开

兰亭书童 2013-09-09 艺术市场 评论

  许多人原认为,上海自贸区内将暂停实施“文物保护法”中关于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规定,提前布局上海的佳士得迎来了拍卖文物的“春天”。然而,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内暂时停止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备受关注的“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却并不在列,这意味着佳士得拍卖文物的“美好愿望”落空。那么,阻止外资拍卖公司拍卖文物的“闸门”到底该不该打开?一旦放开了是否会变成潘多拉的盒子?业界专家对此展开了讨论。

  正方

  知名文化学者 吴树:与其堵截 不如疏导

  对于是否应该放开外资拍卖公司上拍中国文物,我的看法是,与其堵截,不如疏导,有些文物完全可以放开让他们拍。

  这两年我一直在呼吁修改“文物保护法”和“拍卖法”,因为现行的“文物保护法”规定1911年以前的东西通通不能出境,定得也太死太严了,譬如清代的几个民间破罐子,也要敝帚自珍地留着,不能出去,这有什么意思呢?我们保护的核心应该是真正的孤品和数量极少的珍品。所以,“文物保护法”应该做适当的修改,一些非孤品、非少量珍品的文物,通过拍卖交换的形式走出国门,为世界有影响力的博物馆所收藏,那也是弘扬中国文化。

  允许外资拍卖公司上拍文物,只要我们再设定一个前提条件——上拍文物必须来历清楚,也将有利于我们掌握流失海外的文物珍品的去向:如果发现是盗墓出去的,我们可以依法追讨;如果是新中国成立前以当时的正当途径出去的,我们也可以通过拍卖让其中的珍品“回娘家”。

  虽然我们都知道,两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劫掠走了很多珍贵文物,但到底被抢到海外的有哪些东西,又去了什么地方,我们心里一直没有数,外资拍卖行在中国境内上拍这当中的一些文物,我们的主管部门将很容易掌握其来龙去脉。此外,清末、民国年间,由于政府并未加以控制,大量的好东西通过商贸方式也流了出去——譬如国外的博物馆所藏的高古玉、新石器时期彩陶等,很多都比我们国内馆藏品还要多、要好,这部分珍品也可以通过他们在中国上拍摸清底细;而那些通过盗墓、走私出去的文物,一旦在拍卖场上亮相,我们更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收回。比如当年美国的苏富比上拍一批从汉代墓葬中盗运出去的文物,我们驻美大使馆通过外交途径将这批文物要了回来,这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维权手段。如果这些文物不在公开的拍卖场合曝光,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它们身在何处。所以,与其由着外资拍卖公司在国外拍中国文物,倒不如让他们在中国拍,这样我们对文物的信息更好掌握,也更好追踪;再说,他们在中国做拍卖,就得遵守我国的法律,文物主管部门多多少少可以依法进行一些掌控。不这样,大量文物暗地里走私出去,不照样流失了?而我们国家连税收都没捞着。

  说到底,只要法律健全了,游戏规则制定好了,就不怕什么“狼”来了。

  

Tags:闸门   文物   打开   贸区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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