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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术馆前副馆长涉嫌私分国有资产

兰亭书童 2006-11-29 书坛快报 评论
“骗取”200万为员工买房

  在离建馆十周年大庆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建馆元老、已经退休5年的广东省美术馆前副馆长方元发昨日站在了越秀区法院的被告席上,他因为十年前用国家的200万元专项工程用款给员工买房涉嫌私分国有资产而受审,他的下属财务部副主任陈玲也被控同一罪名。两人虽然都当庭承认了被控的事实,但自己行为有没有罪,他们也有点犯“迷糊”。


  指控:假工程骗来200万元买房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1996-1999年间,方元发在担任广东省美术馆副馆长和财务负责人期间,为了解决员工的住房困难,和当时的馆长及其他领导商议决定,以虚构工程项目支出的办法,骗取国家的专项工程用款200万元,用于购买商品住房私分给员工,方元发和陈玲也各分得一套。


  年迈的方元发个子不高,头发花白,面容慈祥和善,由于案发后获准取保候审,记者在庭审未开始前,一直以为他是被告人的家属。


  在庭审中,他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起诉书中的个别字眼有意见。为了把事情讲清楚,他颤巍巍地掏出老花眼镜,逐字逐句地看起诉书。他强调整个计划都是馆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且那200万元的工程资金,他们只是“挪用”,不是公诉机关所说的“骗取”。“我们一直都想还上,可是馆里的经费很紧张,所以只还上了80万元左右。”


  辩解:买房分房为留住人才


  在公诉人的讯问下,方元发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1996年的时候,省领导很重视广东省美术馆的建设,要求我们一定要在1997年元旦开馆。当时建馆的时间紧,人员少,单位一间员工住房都没有,一些教授专家来了就想走。为了稳定人心,我们决定买房给员工住。这个事情我们还向主管单位省委宣传部打了报告,他们也同意了,我们紧接着申请财政拨款买房。“后来我们在白云区找到一处合意房产,当时要交200万元订金,因为财政拨款还没来得及下来,我们就想到用工程项目资金先垫付的办法。为了应付每年例行的审计,我们找到了三家有工作关系的建设单位,虚构了工程合同,虚开了发票。到了1997年9月,财政拨款的390万元发了下来,我们还了其中的80万,但由于员工人数增多,原来的15套房根本不够,我们又向员工集资了100万,再加上一些其他资金,最后买下了20多套房子。”


  方元发还强调房子买的时候产权人是美术馆。到1999年,这部分员工在交了几万元到十几万元后,把房子的产权改成了私人。


  审计单位于2005年发现了问题资金。已经退休在家好几年的方元发立即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当时负责做账的陈玲也紧跟着自首了。


  两人虽然都认同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但对公诉机关的定性心存疑惑,当法官问他们是否认罪时,他们都表示不太清楚这种行为算不算犯罪,但服从法院的判决。

Tags:私分   广东   美术馆   国有资产   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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