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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的“鸡肋”藏品怎么办

兰亭书童 2007-03-30 收藏资讯 评论
不久前,作为一家公共收藏机构,美国波士顿美术馆把一批馆藏的清早期瓷器运到中国来拍卖,以淘汰重复收藏的藏品,这对于国内的博物馆来说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据了解,堆积在库房里的大量重复收藏、罚没移交的低档次藏品在国内国有博物馆里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而靠国家文物部门的调拨和交换收效甚微,一边是这些藏品永远尘封下去,一边是库房紧张、经费匮乏,这些博物馆该怎么去面对这种负担呢?


  只能进不能出的无奈


    几乎一模一样的陶罐有成千上万个,这些文物已经放在湖南省博物馆的库房里很多年了,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对此也很无奈,在有限的库房里,只好委屈一下那些大量重复收藏的藏品了。


    据国家文物局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国有收藏单位馆藏一级文物共有10万余件。这个数字只相当于一座中型博物馆的馆藏量,据了解在各地博物馆当中,一般文物占到了绝大部分,而其中有些大量重复的文物、残品、不符合博物馆收藏条件从来没有展示过的藏品,按道理是可以退出馆藏的,但是因为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操作办法,它们一直占用着库房。


    一位在湖南省博物馆工作了多年的老专家告诉记者,大量重复的一般性的文物已经成为博物馆的负担。古墓里出土的成千上万的陶器被湖南省博物馆收藏后,虽然陶器对保存条件要求不高,但是它们在博物馆库房里一放就是好多年,因为并没有什么艺术性,观众也不喜欢看,根本无法展出利用。这些陶器堆放在库房里既占地,也是浪费文物资源。但是按照国家政策,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只能进不能出,目前只有一个处理办法就是调拨给其他需要陶器的县、市级小博物馆。经过一套非常复杂的审批手续后,湖南省博物馆总算处理了一小部分陶器。


    对于像湖南省博物馆这样的省级博物馆而言,可能卖一两件藏品能带来多少资金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不要占用库房。而对于那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的小博物馆而言,经费尤其紧缺,文物保护、展览引进、展品常换常新都需要钱,几万元的资金就有可能是博物馆发展的“瓶颈”。


    在浙江龙泉博物馆,有几百件龙泉青瓷残器放在库房里一直无法修复,这些龙泉青瓷出土后就有一些残缺,如果修复其中很大一部分还是可以进行展示的。但是一件瓷器的修补费用需要上百到上万元不等,这几百件瓷器要是修补起来就不是个小数目,而维持博物馆的运转更需要钱。该馆负责人无奈地表示,由于缺少经费,这些瓷器的修复只好先放一放,把钱用到更急迫的地方去。


    至今那些龙泉青瓷还是那样残破地躺在仓库里,修复的日子也是遥遥无期,这些在博物馆里还无法利用起来的残器,在民间收藏者那里则是另一种待遇。古龙泉窑青瓷是民间收藏者追捧的对象,哪怕是瓷片也有收藏者进行专门的收藏研究,而一件修补过的龙泉窑在拍卖市场上也能拍出几万元的高价。


    不仅仅是热门收藏,古代陶器在民间也有很多收藏爱好者。而江苏镇江的一位陶瓷收藏者曾向记者感慨,他曾经在某县的文管所里看到汉陶不是被放在竹篓里,就是大罐套小罐,保护程度还不如在民间。民间收藏者一般会放在箱子里,至少也要找个妥当的地方摆放起来。


    对于这种状况,一些国内文博界人士也曾想到过能不能交流一部分博物馆不需要的藏品来改善保护条件。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文博界也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当时形成了两派意见,一派意见提出可以“以文物养文物”,而另一派意见则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卖文物就是卖祖宗”,双方观点针峰相对,最后因为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并没有出面,争论也就不了了之。


    据湖南省博物馆的专家回忆,该馆仅有的那次陶器调拨也是20多年前的事情了。事实上,国有收藏单位之间的文物调拨似乎总是一厢情愿,比如多年前深圳市博物馆筹建时,国家文物局曾经组织湖南、南京、河南几大博物馆支援文物。湖南省博物馆提供了陶器、青铜器在内的一两百件三级以上的文物,这些文物都是数量大而且重复性的,结果对方并没有看上眼,调拨也就落了空。


  模糊法规操作难


    除了调拨之外,国有收藏单位之间按照有关法规规定还可以交换文物,但据了解,近10年之内并没有这样的交换。业内人士心里都很清楚,即使本馆需要补充陶器藏品,但是谁愿意拿几百万的官窑去交换几百块钱的陶器呢?按照规定,博物馆淘汰和出售藏品是不是被禁止的呢?记者就此查找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发现,答案既不是否定的,也不是肯定的。


    200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再收藏的文物的处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照此规定,博物馆的藏品中可以有不继续收藏的,也就是说有些藏品可以退出博物馆的馆藏。


    什么样的藏品可以退出馆藏,该怎么处理这些藏品,是否能够进行拍卖?2006年施行的文化部《博物馆管理办法》中规定,不够本馆收藏标准,或因腐蚀损毁等原因无法修复并无继续保存价值的藏品,经本馆或受委托的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可以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申请退出馆藏。


    按照《博物馆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博物馆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退出馆藏申请材料的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委员会复审。专家委员会复审未通过的,终止该藏品的退出馆藏程序。专家委员会复审通过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将有关材料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和有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公示30个工作日。


    对于这些退出馆藏的藏品,该办法规定,如有其他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愿意接收有关藏品的,以调拨、交换等方式处理,如果没有其他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愿意接收有关藏品,则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统一处置。处置方案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处置所得资金应当用于博物馆事业发展。可见,该《办法》对于这些藏品能不能进入市场流通,还是没有明确规定。


    凡是涉及到国有博物馆文物的处理问题非常敏感,而相关法律、规则却比较模糊,缺乏可操作的细则,哪家博物馆也不想先吃螃蟹,于是“只能进不能出”反而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特殊藏品应有特殊办法


    据了解,在国内多数博物馆里,都有这样一些“特殊”的藏品,瓷器、书画、木雕、织绣等杂七杂八的什么藏品都有,不成系列,也没有个主题,而且其中多数都是一般文物,也有少部分的三级文物,甚至有些就是收藏市场上随处可见的东西,博物馆怎么会收这些藏品?原来这些藏品是海关、公安罚没后,由文物主管部门移交给博物馆的。这类罚没文物虽然在博物馆馆藏中的数量并不大,但是成了博物馆的“烫手山芋”,不能不收,收了以后又只能放在库房里。


    国有博物馆卖藏品,不但有着法律上的制约,而且即便是在欧美国家,作为公益机构的博物馆也是不能以赢利为目的出售文物的。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宋向光教授告诉记者,美国波士顿美术馆虽然是靠私人资金运营的,但它也是属于公共机构,它的藏品不属于某个出资者,而是属于社会全体。据他介绍,欧美国家的博物馆对不符合收藏政策的物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后,可以作出注销、转让给其他公共机构或者进行公开拍卖的处理。


    同样,对于中国的国有博物馆而言,一般情况下也不能把依靠国家财政征集来的文物再进行出售。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存在,博物馆的馆藏里有些藏品并不是博物馆主动收藏的,如捐赠、海关、公安司法机关罚没的文物,在进入馆藏之前有些就是在收藏市场上流通的,而且有些移交文物就是很普通的藏品,并不适合博物馆收藏。


    桂林博物馆保管部专家告诉记者,在该馆2万多件文物中,公安机关移交文物有2000件左右,海关罚没走私文物有三四百件,其中除了少数三级文物外,很大一部分属于一般文物和监管品。按照国家规定的文物分级中并没有监管品这一级,只是这些罚没文物级别没办法定,作为监管品加以管理。有些监管品作为研究资料还可以,但是一直没有展出过,搞一次展览要有相关的主题,不可能单独拿出哪件来展览。


    2004年,桂林海关将1987年至1997年查获的304件走私文物移交给了桂林博物馆,移交文物数量之多,属广西海关系统历年之最。据介绍,这批移交的文物时间跨度大,种类很丰富,有战国时期的铜带钩,有民国时期的典故木雕板、粉彩荷莲纹碟、青花五彩人物瓶等。但经专家鉴定,有接近一半的是监管品,其中有28块民国木雕花板被列为比较珍贵的三级文物。这在收藏者眼里看来也并非了得,因为在古旧家具市场上,比它们年代久、雕工精美的木雕板并不少见,难道不值得博物馆收藏吗?这些罚没文物在当时的移交仪式上露了一面后,就一直放在桂林博物馆的库房里了。在桂林博物馆接受移交的文物中,同馆藏重复的陶器、民国瓷器已经有七八百件。


    南京博物院文物专家徐湖平认为,海关工作人员的鉴定水平毕竟有限,罚没的文物当中存在赝品,还有一些不够博物馆收藏标准,这些藏品先放到博物馆里,等到政策明朗了,条件成熟了,应该可以重新进入收藏市场流通。


    实际上,国内有的国有收藏单位也在半公开地进行这方面的尝试。江苏的一位收藏者就向记者透露了这样一件事情,某地的文物部门成立了流失文物管理中心,公安、海关罚没的文物首先给管理中心,经过鉴别后,将好的文物给博物馆,没必要给博物馆的残次品,比如一件没头的唐三彩人像,就进行内部交流,收藏家经人介绍也可以参加,对这些交流的藏品该中心还要对去向进行注册登记,贴上标签。


    这位收藏者觉得该地文物部门的这种理念就很先进,彩陶的残器给了博物馆也是堆在仓库里,而且对博物馆来说,这类的完整器多得是,再让它去收藏那么多的残器,不但给博物馆增加负担,也是对这些残器的浪费。相反这些博物馆不需要的藏品,民间收藏者可能更需要它们。被博物馆淘汰的藏品,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一般能保证是真品,收藏者最怕的是买到赝品,花费心血研究半天的是赝品,这种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计算的。


    有专家认为,文物和藏品、资料是有区别的,艺术类博物馆的藏品和文物类博物馆的藏品是有区别的。对待这些藏品的处置,不能一刀切,不管好坏都一律要留在国有收藏体系里,对待特殊的藏品应该有特殊的处理办法。


    在国际上博物馆对藏品的处置也是有一定灵活性的,比如美国的克利夫兰博物馆曾处理了一批不成系列的藏品,交由苏富比拍卖,最后用这笔资金补充了馆内其他系列的藏品。不过对藏品的转让都要经过一个严格的程序,而且要在公开、公正、透明的场合下转让。徐湖平认为,对于国内博物馆来说特殊藏品的处理还是要有一个慎重的态度,藏品卖给谁,以及拍卖的鉴定、监管、定价都要配套。经过主管部门批准、专家鉴定,可以通过公开拍卖的藏品,就不能私下处理,以一种光明的方式进行,才能避免暗箱操作。

Tags:藏品   鸡肋   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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