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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的“衔头”你要吗?

shxw 2007-10-09 习书随笔 评论

    这年头,“天上”常常会无端地掉下一些“馅饼”来。书画界也是如此,会莫名其妙飞来一些漂亮的“衔头”。如果看到“馅饼”就动心,看到“衔头”就当真,则难免会落入“美丽的陷阱”。

    拿笔者为例,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书画媒体的从业者,虽然喜欢写字,但是自己有几斤几两心里很清楚,算不得什么人物。可是,竟然也隔三差五可以接到许多“委任状”,“衔头”大得吓人。大多数一接到连封也不拆,就扔到纸篓去了。偶尔拆封一看,不禁哑然失笑。比如:

    通知时间:2006年12月5日;衔头:“中国书画学会副主席”;条件:“请题墨宝”,“以个人名义赞助600元”。

    通知时间:2007年2月25日;衔头:“中国书画名家研究会名誉会长”;条件:“惠赐墨宝”,“以个人名义赞助680元”。

    通知时间:2007年3月12日;衔头:“时代英模”(许诺“邀请参加‘五一’表彰会”、“中央领导接见”);条件:“会务费2480元”。

    通知时间:2007年3月18日;衔头:“中国国学研究会”授予的“国学家”。条件:“荣誉证书工本费380元”、“《国学辞典》对折优惠价175元”……

    乖乖,再罗列出来,都觉得不好意思了。这些“衔头”,其实与许多通知你获得各种“大奖”之类的手机垃圾信息差不多,是当不得真的,大可不加理睬。如果说两者有所不同的话,手机垃圾信息是纯粹骗钱,一旦上当便将损失钱财;书画界的“衔头”钓鱼术,只要稍有自知之明,大概都清楚花几百元钱买来的其实是一个“虚名”而已,并无多少实际价值。但是,有道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愿意接受这类“衔头”的人似乎是不少的,否则不可能有那么一些机构专门做此类生意,因为,市场经济的原则是,有需求,有“买方市场”,才可能催生一门“产业”的产生,如果书画“衔头”批发和推销也算一门产业的话。

    究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是当今书画界“衔头”确实重要而有效。不少藏家习惯于“耳鉴”,听说谁“衔头”大,就断定谁水平高,有收藏价值,就盲目购买,导致书画界“衔头”崇拜之风愈演愈甚。二是不少书画界有正宗“衔头”的人,不少人其实水平不过如此,使得“衔头”的神圣感和含金量下降,也使得处于“边缘地带”的书画人士不服气,产生买个“衔头”又何妨的念头。三是买来的虚衔虽然得不到体制内的认可,但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也不无用处,买的人在付出与回报之间肯定做过权衡,有回报才会下单。四是如同清朝时一些商人先赚钱,有了钱之后再买个“出身”过一把“官瘾”一样,一些书画家首先在市场上取得一定的成功,手头有了钱,再索性买一个“主席”、“会长”当当,过过瘾。更何况区区数百元,比清朝捐一个官的成本低多了。

    可能还有其他说不明、道不清的原因,总之这类现象既然存在而且呈蓬勃发展之势,其中必是有原因的。

     首先声明,我本人是不会成为此类“衔头”的“消费者”的,但我对此抱宽容态度。记得好多年前不少地方体制内书法家协会日子也不好过,也出现过“卖位子”的现象,谁能搞到钱,就给谁一个“副主席”当当。(我不知道现在明里暗里“卖位子”的现象还有否?)上述社团机构只要是合法的,用“个人自愿赞助”的形式增加点收入也无可厚非;“买到”衔头的人,只要不去招摇撞骗,违法乱纪,花不多的钱给自己增加一些“成就感”、“满足感”也无可厚非。最重要的一点是,就如同经济的繁荣不能仅仅局限于计划体制一样,书法事业要繁荣,除了各级书协的组织领导,还需要全社会各种团体、机构,乃至广大书法家共同努力,在各路人马共同努力的过程中,多几个“番号”,多几个“衔头”,或许并非坏事。

    当然,这话有点借题发挥了,明眼人一看便知,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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