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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羲之的晚年书迹问题(一)

shxw 2008-01-11 软笔书论 评论

    (1)关于晚年书迹的研究方法

    南朝宋虞龢《论书表》记王羲之书法“迨其末年,乃造其极”(《法书要录》卷一),唐修《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亦载王书“至暮年方妙”。大概后世的“右军书法晚乃善”之类说法亦承此而来。王羲之真迹已不传世,在传世的复制品(大量的模拓本及刻帖)中能否寻找出保存了王羲之书法面貌的晚年书迹?这无疑是书法史研究有待于解决的问题之一。

    王羲之晚年书迹究竟是什么样子呢?历代有关对王羲之书法的评价较多,但具体描述其晚年书迹状态的记载却并不多。如梁代陶弘景对此曾有过点滴流露,他在答梁武帝论书启中,描述王羲之“末年”书法“缓异”(《法书要录》卷二),陶是见过大量王书真迹之人,此为考察晚年书风提供了一个可资参照的凭据。但是“缓异”语词含义笼统,乃相对而言的概念,无法据以作为确切的证据断定具体问题。既然我们无法从前人记载中获得更多有效信息,就不得不退求其次,从现存王羲之法帖中寻找出其晚年书的踪迹线索。以现存王帖作为考察对象,这里应有个前提,即须选择那些相对来说较为可靠的法帖。一般来说,凡见于唐褚遂良《贞观书目》、张彦远《右军书记》(唐张彦远《法术要录》卷三、十)著录者,因由来有绪,较为可信。如帖中还有唐以前鉴定家名,如梁徐僧权、姚怀珍之名押署在纸缝间的法帖,则可信度就更高一点。以见过王羲之真迹的古代鉴定家所鉴不谬为前提,是今天我们据以稽考王书真伪优劣的重要的、也是不得已的手段之一。如上所举梁徐僧权、姚怀珍及唐褚遂良、张彦远等人,皆为经眼鉴定过大量王书真迹的专家,如果他们的鉴定可信,那么凡是被他们著录过的、或押缝间有他们署名的法帖,其信凭性就应该很高。有了这一前提,接下来的考察方法不外有二:一是比勘归类诸帖书风;二是考证分析诸帖内容。前者因其自身存在的主观和经验因素较多,故不能以之作为唯一的凭据,还需要结合后者的考察结果做综合判断。至于后者,即具体分析考证书帖内容,以确定书写时间是否在晚年。总之,只有从法帖的书风和内容两方面作双重证明,才有可能取得较为客观的结论。

    (2)在传世王书法帖中寻找晚年书迹

    在一些传世的王书法帖中,我们可据帖文内容大致锁定其书写时间在晚年。如《初月帖》、《寒切帖》、《衰老帖》(图1)、《鹘等帖》(图2)以及《十七帖》等,皆有线索可寻。《初月帖》、《寒切帖》两帖由来可靠,但是否真为晚年书迹,目前学界仍有不同意见〔注1〕。《衰老帖》、《鹘等帖》则因帖中有“吾顷无一日佳……衰老之弊日至……甚劣劣”(《衰老帖》)“鹘等不佳,都令人弊见此辈。吾衰老,不复堪此”(《鹘等帖》)等内容,且刻帖亦颇有来历〔注2〕,可作为晚年书风的一个参照。然此类刻帖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保存了原帖面目呢?这还有待于进一步证明〔注3〕。通过分析《十七帖》中《七十帖》、《儿女帖》内容,可断定二帖乃王羲之去世前不久之作,属于纯粹意义的暮年之书了〔注4〕。然《十七帖》这一组草书形式较为特殊,情形复杂〔注5〕,故笔者以为还不宜以之作为晚年书参照基准。基准。

    以上所举诸帖,尽管可以作为晚年书的一个参考,但由于上述原因,作为确切的证据,其理由毕竟还不充分。笔者以为,也许传世的那件赫赫有名的《丧乱帖》,能为考察王羲之晚年书启开一扇门径。

    (3)有关《丧乱帖》帖文的考证

    在众多王书中寻求晚年书,以之作为参照对比的基准,已有一些学者做过一些尝试〔注6〕,其中《丧乱帖》就是探讨的对象之一。众所周知,唐拓摹本《丧乱帖》(图3)是来路最为可靠、也最能传达王书面貌与精神的一级法帖。因此,若能确定《丧乱帖》为王晚年之书,无疑可成为据以考察晚年书风的重要参照。但《丧乱帖》是否为王羲之的晚年书迹,对此学界尚无定论。以下就《丧乱帖》与晚年书之间的关系,从内容和书迹两方面略做探讨。

    日本学者西川宁考《丧乱帖》乃永和十二年(356年)书,论证前提是先断定《丧乱帖》所言“先墓”乃指王氏故乡琅邪临沂,因为那里曾于永和十二年遭遇前燕兵乱战火。西川氏进而据以推断,《丧乱帖》当为代表王羲之晚年书风的一个标志〔注7〕。按,王羲之卒于升平五年(361年),西川说若可定论,则《丧乱帖》为羲之去世前五年所书,其时王羲之已在晚年。日本学界普遍认同这一说法,比如日本平凡社出版的《书道全集·中国东晋》第四册(内藤干吉的同帖解题)、东京美术出版的《王羲之书迹大系·解题篇》等比较权威的论著,皆从此说。此外,杉村邦彦的论文还在认同此说的前提下,据《初月帖》、《寒切帖》的书风与《丧乱帖》不合,遂以断定前者非晚年书〔注8〕。在中国,虽然《中国书法全集》等亦取永和十二年说〔注9〕,但也有专家并不赞同。王玉池在《王羲之〈丧乱帖〉之“先墓”地点及书写时间考》中,据史实做详考,并提出王羲之、王操之父子《旧京帖》二帖(图4)以为参证(这是迄今未被人们注意到的资料),证明了《丧乱帖》所言王氏“先墓”应在“旧都”洛阳,并推测书写时间应在永和七年(351年)〔注10〕。就西川宁、王玉池二人的考证内容来看,显然后者更有说服力。从王说,《丧乱帖》即为王羲之49岁之作,非晚年书明矣。然而,这一结论是否能成立,还需从书风字迹方面加以检证。
(注:本文全部注释将于正文刊登完毕集中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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